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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执法权力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全国公安机关深入推进执法监督管理机制改革取得积极成效

监督是权力正确运行的根本保证。不断加强执法权力监督制约体系建设、提升监督和制约机制运转效率,是公安机关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打造过硬公安铁军的必由之路。

2021年5月,公安部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公安执法监督管理机制改革的意见》,对构建公安执法权力运行全流程、全要素监督管理体系作出全面规定。

乘法治之风,行法治之道。

一年来,全国公安机关以队伍教育整顿为抓手,持续推进执法监督管理机制改革,不断完善执法权力运行机制,加快构建系统严密、运行高效的执法监督管理体系,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办理、每一件事情处理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严守法定权责边界,依法行使执法权力

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是最基本的执法准则。

“厘清公安执法权责边界,确保执法权力在法定权限内依法运行”“严格按照法定权限、时限和程序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公安部党委作出明确要求。

令出如山,听令必行。各地公安机关积极推行权责清单制度,并结合公安机关职权事项,及时动态调整清单,科学合理厘清各级公安机关、各警种部门执法权责边界——

山东省公安厅建立配套完善的执法标准体系,400余项权责清单全覆盖警种部门;甘肃省公安厅编制印发《甘肃省公安系统权责清单指导目录》;浙江省公安厅制定刑事办案负面清单,明确派出所不得办理的12类案件……

坚持问题导向,公安部党委加大力度、加快进度,蹄疾步稳把执法监督管理推向深入。

统一执法司法尺度——公安部会同最高检修订印发《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完善86种经济犯罪案件立案追诉标准。

严格规范异地办案协作——全国公安机关严格执行异地办案协作“六个严禁”等有关规定,将违规异地执法办案等突出问题纳入队伍教育整顿整治范围。

健全落实依法决策制度——全国公安机关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主动进行风险评估,深入开展合法性审查。

此外,公安部连续多年组织开展执法巡查、百案评查、信访核查、专项整治等“三查一治”,不断规范执法办案,严防以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

坚持问题导向,构建闭环监督管理模式

“核查这一周全省110接处警是否及时,各地受立案工作是否完备。”4月25日,湖北省公安厅民警蒋修远点开新警综平台,查看前一周办案预警。

“以往,各地接报警信息没有全量汇入警综平台,警情是否处置无法监督。如今,警综平台自动录入报警信息,对超过24小时不受理案件自动推送预警,倒逼基层所队在法定时限内作出处理。”

蒋修远介绍的情况,是湖北公安执法改革的真实变化,也是全国公安机关强化执法全流程全要素监督管理的生动缩影。

——深化受立案制度改革。公安部出台专门意见,全面规范受立案工作流程,加强执法源头监督管理。目前,18个省级公安机关增设了受立案管理专门机构。各地通过警情回访、受立案巡查、对不予立案决定复议复核等方式,确保“有警必接、有案必受”。

——加强现场执法监督管理。公安部狠抓修订后的《110接处警工作规则》贯彻落实工作,指导各地制定工作细则,切实规范执法语言动作、视音频记录等现场处警执法行为,并组织各地开展专项检查、网上督察。

——健全完善法制审核制度。各省级公安机关均出台了“两统一”文件,确保刑事案件法制部门统一审核、统一出口;在办案任务量大的执法勤务机构和派出所推行派驻、专职法制员制度,严把案件办理质量关。

接处警、受立案、侦查、采取强制措施、移送起诉……环环有监督,层层有把关。执法闭环监督管理模式在大江南北座座警营落地生根,法治公安建设水平不断提高,人民满意度持续提升。

以科技为引领,智能化管理提升执法效能

做好新时代执法工作,离不开信息化、智能化的支撑。

以科技为引领,全国公安机关加强执法监督智能化建设,优化执法监督管理信息系统,有力提升执法监督管理智能化和精准性——

在天津,“警智执法办案平台”嵌入法律文书生成、智能推送法条、智能信息检索等模块,智能引导民警办案;在江西,全警情案件全流程智能监督管理系统执法大数据展示及分析研判功能持续发力,为辅助决策、服务实战、工作考评提供依据;在云南,“滇仁杰”人工智能警务专家为民警提供常用法律法规查询……

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是民警执法的“核心枢纽”。截至2022年3月,全国已建成执法办案管理中心2953个,完成率达95.9%。

放眼全国,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是公安科技的集大成者,通过整合执法资源、集约执法要素、融合执法手段,实现了执法全要素管控。

公安部法制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推行执法办案、监督管理、服务保障“一体化”运行机制,打造“安全、规范、集约、智能、高效”的执法办案模式,有效带动了执法办案质效水平的整体提升。

此外,各地公安机关创新执法监督考评形式,推动常态化网上执法巡查和网上督察,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福建公安依托执法监督平台“三色预警自动考评”,对全省各类案件开展24小时不间断自动考评;黑龙江省大庆市公安局执法全流程记录监督管理平台嵌入积分管理模块,对民警执法活动自动积分排名,生成执法个人档案……

织牢织密监督网,形成内外执法监督合力

“您的报警已经受理,警情编号为……同心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正在处警……”近日,宁夏吴忠市民马某收到一条短信。

“这是‘阳光执法’告知行动的一项内容。”吴忠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吴忠市在自治区试点推行“阳光办案告知(执法监督)卡”,将案件办理执法依据、执法程序和执法结果告知案件当事人,全方位接受群众监督。

晒出执法过程,阳光警务引领法治公安建设。各地公安机关积极调动整合各方监督力量,推动各类监督贯通协同、同向发力。

协调理顺监督部门职能——全国公安机关普遍成立由“一把手”牵头推动,法制、督察、信访和主要执法办案部门参加的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加强对执法工作情况的整体掌握和对重大执法问题的综合研究,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

依法接受其他机关监督制约——公安部、最高检联合印发《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就健全完善监督制约、协作配合、信息共享等机制作出规定。各地公安机关健全完善公检协作配合和制约监督机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建立落实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机制。

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公安部推动各地深入落实《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积极构建高效、便捷、公正、透明的“阳光警务”新机制。各地公安机关充分发挥投诉热线和警务服务评价系统作用,主动接受党风政风监督员、新闻媒体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锻造一支高素质过硬公安执法队伍,需要勤耕不辍、久久为功。

新征程上,全国公安机关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推进执法监督管理机制改革,强化执法全流程全要素监督管理,切实提升办案质量和执法水平,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为平安中国建设保驾护航。

责任编辑:牛淋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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