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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爱凌”“翊鸣”等1270件商标注册申请被驳回

3月21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关于依法驳回涉冬奥会、冬残奥会商标注册申请的通告》,对恶意抢注北京2022年冬(残)奥会吉祥物、口号、场馆名称和冬奥健儿姓名等行为予以坚决打击,依法驳回相关申请1270件。

《通告》显示,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第(八)项及第三十条等相关条款,对第62533690号“谷爱凌”、第62717890号“青蛙公主”、第62626622号“翊鸣”、第62478160号“一起向未来”、第62034963号“雪飞燕”、第62612144号“BINDUNDUN”、第62515920号“雪绒融”等1270件商标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办好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是中国政府对国际社会的庄严承诺。国家知识产权局高度重视北京2022年冬奥会、冬残奥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先后对“北京2022”、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会徽等予以特殊标志保护,对北京冬奥组委申请的“冰墩墩”“雪容融”等予以商标注册保护,对其他适格主体申请的“谷爱凌”等冬奥健儿姓名商标予以注册保护。早在2月14日,该局就已发布通告,依法对第41128524号“冰墩墩”、第62453532号“谷爱凌”等429件商标注册申请予以驳回,对已注册的第41126916号“雪墩墩”等43件商标依职权主动宣告无效,受到社会公众广泛关注与好评。

《通告》指出,下一步,国家知识产权局将持续保持严厉打击商标恶意注册的高压态势,不断强化对包括冬奥健儿姓名在内的相关热词的保护,对恶意抢注商标的申请予以坚决驳回,并及时公布。

责编:焦瑞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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