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我们的网站。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政策例行吹风会 全面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 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

2月15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有关情况。市场监管总局副局长蒲淳在会上介绍有关工作进展并回答记者提问。总局食品安全总监王铁汉,总局信用监管司以及北京市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人出席会议。

记者了解到,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市场监管总局针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特点和现代市场监管工作的需要,全面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2019年9月,总局在全国11个地区开展了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试点,2022年1月,在总结试点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关于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具体举措包括科学实施分类,精准研判企业信用风险;强化分类结果运用,提升监管精准性和有效性;加强监测预警,有效防范化解风险等。

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是2022年市场监管总局重点部署的战略性、基础性工作。《意见》出台以来,市场监管总局先后印发重点任务分工、通用型企业信用风险分类指标体系、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系统建设方案等配套文件,召开全国市场监管系统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动员部署视频会议,并加强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工作的指导和业务培训。

据介绍,下一步,总局将着力夯实工作基础,完成三项基础性工作;强化分类结果运用,做好三个方面工作的结合;加强风险监测预警,推动监管模式实现“三个转变”。其中,三项基础性工作包括大力做好涉企信息归集工作,科学构建信用风险分类指标体系,做好信息化系统的统一融合。“三个结合”包括做好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结合、与专业领域风险防控的结合、与探索完善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监管的结合。“三个转变”包括由常规监管向关口前移转变,由被动监管向主动监管转变,由事后处置向事前示警转变。

目前,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的理念和方式已逐步拓展到市场监管各个业务领域。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面,《意见》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在制定“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计划时,要根据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抽查比例和频次,实施差异化监管。各地在工作实践中通过将分类结果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相结合,切实提高了监管精准性和有效性。在食品安全领域,总局始终高度重视,先后开展了信息归集公示、信用档案建设、信用联合惩戒等重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坚持问题导向,在食品安全风险分级和“黑名单”制度等方面做出很多有益探索,为信用与食品安全监管深度融合积累了一定经验。同时,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将推动监管对诚信守法者“无事不扰”、对违法失信者“无处不在”,有利于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创造力。

会上,总局及北京市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人还就推动食品风险分级与信用风险分类有效衔接、实现科学精准分类、分类结果运用等方面回答了记者提问。

责任编辑:牛淋淋

微信“扫一扫”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