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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行刑衔接 推行查处分离 提高执法效能 安徽马鞍山市着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日前,安徽省马鞍山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在依法查处某企业设在和县瑞锋驾校东南侧的一座撬装加油点的过程中,发现该企业存在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且屡禁不止、屡罚不改,该企业法定代表人涉嫌构成危险作业罪。该局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进一步侦查。

这是马鞍山市应急管理局推进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的一个例子。今年,该局开展了一系列综合执法改革探索,制定了《马鞍山市应急管理局推进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实施办法(暂行)》(以下简称《办法》)。

所有线索经审核后统一移送

《办法》明确,该局各科室、市应急指挥中心、市地震台、市安全监察支队在日常执法检查及案件办理中发现违法事实涉嫌构成犯罪,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要做到依法移送、应送必送,并按照证据移送标准及案件移送程序规则,提交所需材料。所有涉嫌犯罪线索要交该局政策法规科审核后,由政策法规科统一移送。

直击执法宽松软问题

除了对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作出要求外,《办法》还着力解决多头多层重复执法及基层执法宽松软等问题,通过整合优化应急管理系统执法职能,实施查处分离及区域互查,全力破解改革难题,全面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办法》指出,整合该市应急管理局所有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职能,由市安全监察支队以市应急管理局名义统一执法。该市应急管理局内设机构、市应急指挥中心、市地震台与市安全监察支队之间应建立协调联动机制,联合实施行政检查,减少检查频次,提高监管执法效能。

根据《办法》,该局各科室、市应急指挥中心、市地震台在日常执法检查和监督管理中发现的需要立案查处的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案件线索一律交该局政策法规科审核同意后,由政策法规科移交市安全监察支队集中办理。

该市安全监察支队负责全局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工作,负责对移交案件线索的立案调查处理。区域互查中发现案件线索应按照证据规格要求交该局政策法规科审核同意后,由政策法规科移交市安全监察支队或属地立案查处。

所有案件线索原则上均通过该局信息化平台移交、立案、查处等,实现案件移交和查处可追溯管理。该局政策法规科加强对移交案件线索的跟踪监督,市安全监察支队或县区立案查处的,在案件办结后要及时向政策法规科反馈,实行备案管理。对移交案件不能立案的,政策法规科将开展倒查工作,查明不能立案的具体原因,督促责任单位进行整改。

强化执法人员培训和考核

此外,《办法》明确,每半年组织一次区域互查,各县区、开发园区应急管理机构跨区域开展交叉执法,一次检查企业不少于20家,把事故多发企业、省应急管理厅信息化平台通报的“红黄牌企业”、高风险行业企业作为区域互查执法重点。

为进一步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该局推出多项举措,强化执法人员入职培训和考核,制定了入职人员培训考核办法。所有新入职人员在市安全监察支队集中培训,由市安全监察支队组织考核。

该市安全监察支队建立综合执法群作为培训交流平台,明确AB岗师徒结对关系,定期开展支队执法交流;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活动,督促新入职人员通过全省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认证考试;组织新入职人员参与执法案件评审,培养其独立办案能力,每名新入职人员牵头办理的行政处罚案件不少于2件,并依据其案件办理质量对其进行考核评分。

责任编辑:牛淋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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