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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中和再添新动力 标准统一将助绿债市场扩容发展

4月21日,在领导人气候峰会召开的前一天,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改委、证监会印发《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21年版)》(以下简称“新版目录”)。

截至2020年末,中国绿色债券存量8132亿元,居世界第二;2021年一季度国内绿色债券发行规模达到1168亿元,接近去年全年发行规模的一半。中国银行研究院研究员汪惠青表示,绿色债券是绿色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及时对绿色债券支持项目领域和范围进行科学统一的界定,有利于夯实绿色债券市场发展基础,发挥绿色金融对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助力作用。

中诚信绿金研究报告提出,自2015年年底我国绿债市场启动以来,国内最广为接受的绿债标准分别为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15年版)》和国家发改委的《绿色债券发行指引》,不同绿色券种对于含义界定和认证标准始终未能统一,其中绿色企业债券的认证范畴和方式与其他券种的差异尤为显著,给发行人及其他参与方带来了较大的信息不对称。本次新版绿债目录对绿色债券的界定进行了明确规范,并且由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改委和中国证监会首次联合发布,适用于所有债券品种,标志着我国绿色债券市场的标准实现统一。这有利于市场主体推进绿色金融业务,帮助绿债市场扩容发展。

由于此前存在标准不统一、信息披露机制不健全、债券产品种类不丰富等问题,绿色债券市场存在“洗绿”“漂绿”现象。汪惠青表示,新版目录的发布,是我国完善绿色债券相关制度的又一项重要举措,随着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的规范化、透明化,绿色债券市场秩序更加规范健康、扩容发展。

拓宽民企绿色融资渠道

新版目录在制定过程中,主要参考了国家发改委等七部门联合发布的《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年版)》。新版目录在《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年版)》三级分类的基础上对分类进行了细化,增加了四级分类。一级分类仍以《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年版)》为总体框架,分为节能环保产业、清洁生产产业、清洁能源产业、生态环境产业、基础设施绿色升级、绿色服务六大类。

从两版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对比来看,中诚信绿金研究报告指出,《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15年版)》以清洁能源、污染防治、资源循环利用及生态保护项目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为主,该类项目大部分债券发行主体为国有企业;新版绿债目录以绿色产业目录为参照,覆盖产业类别有所扩宽,增加绿色装备制造、绿色服务、产业园区绿色升级等类别,拓宽了民营企业的融资渠道,完善针对绿色转型的金融扶持政策;同时新版绿债目录考虑绿色产业链条的完整性,纳入贸易和消费融资活动,更适应我国多元化绿色产业发展需求。

“新版目录将绿色贸易、绿色消费等融资活动纳入到绿色债券支持目录,更好地兼顾了绿色产业链条的完整性,体现了对绿色产品整个生命周期的考量,以期促使厂商和零售商更加谨慎地对待产品整个生命周期的相关生态环境问题,不断提升消费者与生产者自觉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东方金诚信用绿色金融团队表示。

剔除化石能源清洁利用项目

值得注意的是,新版目录剔除了煤炭等化石能源清洁利用项目,实现与国际主流标准的接轨。2021年3月,联合国呼吁取消全球所有新煤炭项目,国际主流绿色债券标准也均未纳入化石能源项目。汪惠青表示,化石能源燃烧和使用所排放的二氧化碳是全球气候变暖的主要原因。煤炭等化石能源清洁利用项目本质上还是高碳项目。据统计,中国50%以上的碳排放源自化石能源的燃烧和使用。为了更好地与国际主流标准接轨,新版目录不再将煤炭等化石能源清洁利用项目纳入绿色债券支持范围。预计未来,我国对高碳排项目将进行更加严格的碳排放约束。

中诚信绿金报告表示,新版绿债目录在兼顾我国国情和市场发展现状的前提下,明确剔除了煤炭清洁利用等在国外具有较大争议的类别。这一举措体现了新版绿债目录的先进性,提升中国在绿色债券标准领域的国际话语权。在提升国际投资者信心、吸引更多国际资本的同时,也将有效推动我国绿色债券与国际接轨。

人民银行有关部门负责人在答记者问中谈到,煤炭等化石能源的清洁生产和高效利用,对现阶段促进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人民银行正会同有关部门积极研究转型金融相关标准。

据了解,转型债券(Transition Bond)是指募集资金用于支持传统行业与能源结构向低碳直至零碳转型相关项目的债券。目前,国际资本市场协会(ICMA)于2020年12月推出气候转型融资手册,欧盟绿色金融分类标准中也对减缓气候变化的“转型”活动作出相应规定。东方金诚信用绿色金融团队认为,可以期待未来我国推出符合国情的转型金融标准,支持能源体系和用能行业做好有序、渐进绿色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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